東南亞市場將成為台灣太陽能產業下一波成長動力的重要來源。經濟部日前於2009年台灣亞太產業高峰論壇中表示,政府將積極與東南亞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協助台灣太陽能產業相關業者拓展歐洲與日本以外的其他新興市場。
經濟部貿易局局長黃志鵬(圖右)表示,東南亞市場是台灣太陽能產業發展的新契機。左為經濟部能源局專門委員李君禮 |
經濟部貿易局局長黃志鵬表示,目前新興國家太陽能產業發展相對落後,但需求強勁,為協助台灣廠商更擴大新興市場占有率,並避免因東南亞國協(ASEAN)與中國大陸、韓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而對台灣太陽光電產品出口貿易造成影響,因此除將太陽光電作為2009台灣亞太產業高峰論壇主題外,更邀集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越南、新加坡與泰國等東南亞國家首長與會,以建立台灣廠商與東南亞各國太陽光電廠商的合作關係。
2008年台灣已成為全球第四大太陽能電池生產製造國,經濟部能源局專門委員李君禮表示,台灣太陽能電池產品中有98%銷往歐洲及日本,東南亞國家占比不高,因此透過2009台灣亞太產業高峰論壇可為台灣廠商帶來進軍東南亞市場的契機。在政府大力推廣下,加上台灣於太陽能產業擁有完整的產業鏈優勢,預計2010年台灣將超過德國,成為全球第三大太陽能電池供應地區。
另一方面,經濟部也積極擴大太陽能系統在台灣市場的內需規模。黃志鵬表示,行政院規畫的4年500億擴大公共建設計畫中,其中10%即為發展太陽光電等綠色領域;2010年更規畫新台幣10億元的預算,補助台灣家庭或工廠安裝太陽能發電裝置。此外,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也明令,政府機關須率先安裝太陽能發電裝置,以激勵內需市場,讓台灣相關廠商有練兵機會,進而有能力參與國外標案或與國外廠商更進一步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