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藏電於民 台灣太陽能屋頂推動規畫出爐

作者: 陳妤瑄
2017 年 11 月 21 日

為落實藏電於民並提供在地化分散式能源,經濟部近日公布「綠能屋頂 全民參與」推動規畫。若以30坪屋頂、每戶每月平均用電約330度而言,每月電費支出約為637~695元,而透過此規畫中的商業模式,屋主每月平均至少可收益674元,意味著所發電力利潤,將可約替屋主省下每月電費。

該推動規畫將採取「民眾零出資、政府零補助」原則,透過地方政府遴選適當營運商(須符合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2億元以上,且現持有之太陽光電設備累積設置容量達5,000kWp以上之條件),協助民眾設置屋頂太陽光電系統,並以全額躉購、優先自用、餘電併入電力系統等方式進行,而以完工時間之躉購費率,將維持20年不變。

該規畫也公布,設置太陽能屋頂的屋主,未來將獲得躉購費率回饋至少10%以上,而該屋主所屬之地方政府及社區,則將獲得躉購費率回饋3%,其規畫作為未來地方之綠電發展基金。

在推動期程方面,該規畫將於即日起6個月先進行第一階段示範驗證,並於後續至2020年12月31日展開第二階段的擴大推廣。有意願設置太陽能屋頂的屋主,將可直接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並由縣市政府遴選核可的營運商協助後續設置及營運。

經濟部指出,屋主參與太陽能屋頂方案,至少可享有五大好處。第一,將可改善屋頂景觀樣貌、強化結構安全;第二,太陽能屋頂可降低室內溫度2~3度,減少室內空調電費支出;第三,屋主免出資,享受發電回饋;第四,由於地方政府將遴選營運商,設備品質將可獲得嚴格把關;第五,同時導入智慧電表後,屋主將更能掌握用電資訊,藉此完善居家的節能省電。

經濟部進一步指出,整體而言,推動該綠能屋頂方案,也將為台灣帶來不少效益,包括太陽光電主要於中午時段發電,可大量提供尖峰用電需求,預計可增加備用容量率1.06%,有助於穩定電力供應。

除此之外,經濟部也預估每年所發的25億度綠電,將可提供約68萬戶一年用電量,替代燃煤機組運轉,改善空氣品質,年減碳量約130萬公噸,相當於3,500個大安森林公園之年減碳量。且其所創造內需、帶動綠能商機,預計帶動新台幣1,200億元投資及提供12,000人年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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