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all強制執行規範 恐延至2018年4月上路

作者: 王智弘
2014 年 12 月 12 日

歐洲議會議員(MEPs)內部市場委員會日前達成協議,自2018年3月31日起,將強制執行所有於歐洲地區銷售的新款汽車,都須配備緊急救援呼叫系統(eCall)的規定;不過,這項協議案仍須待所有歐盟會員國和最終議會全員通過,最快可望於2015年3月進行表決。


事實上,根據歐洲議會今年初發布的新聞消息,eCall規範原本計畫於10月開始上路,但由於產業界希望擁有更多時間開發和測試相關系統,因此歐洲議會也保留延後實施的彈性;而12月初新達成的協議案,除將強制執行時間延至2018年3月底外,亦特別強化eCall隱私與安全性的規定。


歐洲議會議員希望藉由修定資料保護條款,確保車輛僅會在意外事故發生時被追蹤;且eCall系統只會給予緊急救援單位最基本的資料,如車輛種類、使用的燃料類型、意外發生時間及正確位置。


不僅如此,在沒有獲得當事人明確同意下,緊急救援服務中心或他們的合作廠商,也不能將所蒐集的資料傳遞至第三方。此外,製造商必須確保eCall設計能完整且永久的將蒐集資料刪除,而關於eCall資料處理的詳細資訊,亦須包含在車主的使用手冊和網路上。


eCall系統能於車輛發生事故時自動撥打112號碼以呼叫緊急服務,讓救援人員可更快抵達事故現場,從而降低受傷程度,拯救更多生命。


歐洲議會報告人Olga Sehnalova表示,歐洲道路事故身亡人數眾多;而eCall系統將藉由提供緊急救援服務,讓救護人員更快速、正確的定位事故位置並到達現場,改善道路安全。


Sehnalova進一步指出,eCall將做為一項公共服務,免費提供歐洲公民使用,無論他們開的是什麼車款,購買價位如何;另外,這項新規範將確保eCall只是一項安全裝置,其所蒐集的位置資訊僅會提供緊急服務單位運用,而不會被用於追蹤駕駛等非法行為。


據了解,2018年4月起,客車和輕型車輛將是eCall強制執行規範的首波對象;在接下來的3年中,歐盟委員會將會討會eCall是否要延伸至其他類型車輛,如巴士、長途汽車及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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