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近日發布全新無人機電氣系統安全標準UL 3030。自無人機商用化以來,其安全議題一直備受關注,美國FAA與歐盟,皆已制定新法,對其做出明確飛行規範。而UL 3030的釋出,意味著此後商用與消費型無人機產品本身也將有明確的安規標準。此外,UL也宣布UL 2272和UL 2849的重要更新,以因應全球個人電動交通技術的快速轉型。
UL 3030闡明了無人機電氣系統的安全要求,測試項目共有6項,分別為外殼(塑膠外殼、金屬外殼)、功能性安全(危害分析與保護電路)、電池與充電(電池芯、電池組、電池管理系統)、馬達、人體傷害防護(尖銳邊、外殼強度)、效能。
UL能源暨電力科技部事業發展經理陳立閔指出,無人機層出不窮的安全考量,主因是人們不易預測它會怎麼飛、會產生什麼危險,因此在UL 3030中,功能性安全的測試項目最為重要。
陳立閔舉例,一般電子產品最常見的保護措施是斷電,但無人機一旦斷電,便會失速墜落,並可能發生損毀的結果。因此在設計保護措施的時候,要掉落得多快、如何掉落、何時能斷電、何時不能斷電、訊號如何持續保持,都是須經過層層計算的。
除此之外,UL也宣布UL 2272第一版標準,與UL 2849第三版標準的重要更新。UL 2272第一版標準主要針對個人電動載具的部分,像是電動滑板車(Hoverboards)。UL 2849則是針對電動踏板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等部分。由於上述應用是鋰電池技術的新興應用範疇,UL認為,隨著市場需求日益成長,安全問題必須更積極看待。
UL 2272的UL標準技術委員會(STP)於2016年11月2日已投票發布了第一版標準,將其範圍擴大到更多類型的個人電動載具,此類電動載具屬性為單一騎乘者、不可在道路上行駛、操作時通常站立、無人力踏板等。UL 2272標準的名稱也將從平衡車電氣系統,更新為個人電動載具電氣系統。
陳立閔表示,最早造成災害的是平衡車,但該公司後續發現,可能會出問題的不只是這類載具,第一版規範有所不足,因此近期才會將UL 2272標準再做擴大。
而UL 2849第三版的更新,則要求解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等的安全問題。該版本明訂了產品在使用壽命期間,應免於充電過程的電擊危害,以及潛在的觸電危險。
陳立閔進一步表示,UL 2849的測試項目,包括了電氣、機械、環境、元件、乘坐車型測試(馬達輔助控制、啟動輔助、最大輔助速度),其中多項測試標準,是考量到此類載具將可能搭載乘客而制定。